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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電市場的四大障礙

幾天前一篇文章(台積大手筆下單沃旭風電,不代表台灣綠電市場大躍進)點出了台灣自2019年9月發出第一張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以來,至今仍然沒有大量商轉案例的原因,也就是融資問題成為目前綠電市場大躍進的最大且最直接的挑戰。文中所言甚是,此外,還有幾個可以加速綠電發展的突破點,如下圖整理,圖後有各個問題點的細節。

綁-電廠融資不易

以往的再生能源設備不論是光電或是風機,這些基礎建設都需要密集的資本投入,投入後電廠建置完成開始產生電力,而電力本身具有價值,不論是透過躉購制度銷售給台灣電力公司,或是透過轉供銷售給售電業者/終端用電戶,因此可以有相對可預期的售電收入,投資者也因此得到經濟價值。然而類似這樣財務模型的投資通常會透過槓桿融資來提高電廠的財務表現。

以往銀行因為知道電廠會透過躉購制度將產生的電力全數銷售給台灣電力公司,且此制度自2009年開始到現在也非常成熟,因此評估承貸的風險可以掌控;然而自2019年發出第一張售電業執照開始,電廠的電力可以選擇透過售電業銷售給終端用戶,或是直接轉供給有需求的企業。這時候購電對象就不是台灣電力公司,因此很容易理解銀行若要肯貸款,購電對象的信用評級一定要越接近台灣電力公司越好。也因為如此,目前市場上有在交易的綠電大多都是檯面上的產業巨擘。其他中小企業或是一般家戶若想要購買綠電就還得先緩緩。

但這點我認為若是把時間尺度拉長,這應該是相對短時間會被解決的問題,隨著躉購電價持續下跌,電力不躉售給電力公司而轉供給市場需求的動能將會越來越大,案例多了之後銀行融資問題會慢慢舒緩。


限-能夠轉供電力的電廠限制只能第一型

電廠依據規模大小有分幾種型態,比較常見的就是第一型跟第三型。

簡單來說,一般家戶、小工廠、畜舍的屋頂屬於第三型;大型(幾千幾萬坪)的工廠屋頂、大型的地面電廠,因為規模大,需要更嚴謹的電網衝擊、環境影響評估,這些電廠會被歸類在第一型。

而目前依照電業法,僅有第一型電廠可以選擇將電力轉供給終端用電戶或是再生能源售電業;第三型還是只能躉售給台灣電力公司。承第一點的融資問題,大型電廠可能敢說沒有不融資的,只是融資來源可能不同。而小型的第三型相較可以看到沒有融資的電廠,但依法不能轉供。可以理解第一型電廠因為對電力系統、生態環境衝擊較大所以需要相較嚴格的管理,但轉供只是電力的銷售對象不同,甚至物理上電力也都還是往電網送,只是跟台灣電力公司一起做電力的清算,開放第三型電廠或是發展出簡易型的第一型電廠型態可以售電或許是個選項,也可直接加速台灣綠電市場的發展。


難-用電戶的用電行為取的困難

我認為真正的綠電普及不該僅限於企業與企業之間,一般家戶也應該有用電選擇權,可以自行選擇電力來源。但以太陽能為例,假設上述兩個問題都被解決,若一般家戶也想購買綠電,首先要知道你的家裡用電行為是如何:也就是說一天隨著時間你家的逐時用電量是多少(目前精度是15分鐘)。

為何要這麼麻煩?

若是沒有用電行為的資訊,台電或是售電業者只會知道你家一個月用電總量是多少。若你的用電行為跟太陽光電的發電行為不匹配,舉個極端例子若你都是晚上回家才用電,白天都沒有使用,那如何能說你購買的是綠電呢?特別在儲能還沒有市場規模的情況下,只能夠用電/發電行為的匹配來確保使用的是綠電。而電廠端都會有設備監控發電行為,但用戶端的用電行為就要靠智慧電表來記錄。然而智慧電表的鋪設就取決於台電的時間表,或是民間業者自行投入,但台電認可你的電表的工作其實也不容易。因此,若是有更簡單的取得用電戶的用電行為方式,或是在電力清算下有更簡單的公式,也能夠加速綠電市場發展。


窄-交易可成立區間太窄

過去綠電的環境價值沒有被定義,因此綠電的成本難以與市電(灰電)比較。2018年底推出的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讓綠電的環境價值開始可以有定義的基準。

簡單來說,再生能源憑證就是綠電的身份證,若電力的生產來源是再生能源設備,則每一千度電力將會得到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核發的一張再生能源憑證。企業可能因為參與國際組織如RE100、可能因爲國際零碳採購的需求,或是國內用電大戶的規範、企業CSR等等因素,可將這些規範/利基轉為對於一張憑證購買價格,目前市場價格大約在台幣1~3元間,因此提升了再生能源電力的成本(以太陽能為例約台幣四塊出頭)競爭力。但可惜的是目前再生能源憑證對於民眾來說除了掛在牆上當獎狀外沒有什麼用途。

陽光伏特家致力於一般民眾都可以簡單的參與再生能源,不論是參與發電,或是購買綠電。過去四年我們花了很大的心力讓民眾參與發電,推出全民電廠;這兩年更是努力讓民眾都可以簡單購買綠電。因為每個人的用電行為不同,因此有不同的原電價結構,進而會有個別的最適購電方案。我們逐步的在累積用戶的用電行為數據,來建模分析用戶最適合的綠電購買比例。在這之中我們也發現綠電的環境價值如果能在一般用電戶被體現,可以大大的增加市場活絡度。詳細建模分析這裡不贅述,有興趣可以參考另一篇文章 — 綠電憑證對於民眾的實質意義 

綠電價值(憑證)如何對於被體現?也就是如何對民眾有實質意義?新增租稅優惠相較複雜,我認為比較簡單的做法是讓電與證能夠分離。

台灣現行的做法是電證合一,也就是要買證就要連電一起買,反之亦然。先不講用戶買證沒意義,現行制度對於企業來說也是有障礙。

簡單舉個例子,若是RE100的成員希望在台灣能夠100%的使用綠電,並且透過憑證來宣稱。但是光電只在白天產電,而企業在晚上也會有電力需求,因此要達成100%再生能源使用其實有難度。當然可以透過其他的方電方式如風電來補足,但若是電與證能夠分離,一般沒有綠電義務的用電戶可以將憑證售出,這樣可以增加企業使用綠電的彈性,同時也降低民眾購買電力的成本,我認為是個可以推行的方法。但當然要有良好的資訊管理系統來確保憑證的價值不會被重複宣稱。


以上花了很大的篇幅來說明綠電市場的瓶頸點,最後再拿第一張圖收斂一下:

我把要如何活絡台灣綠電市場以及瓶頸點做一個比喻:

有個園丁在澆花,發現水管出來的水好小,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水管有沒有折到所以水量因此減少。

而圖中的第一個瓶頸-融資,就像是水管折到一樣,若是能解開,就會有一定的水量/交易量可以立即產出;如果要讓水量更大,那就要去轉水龍頭,而後面的三個瓶頸:開放其他形式的電廠可售電、簡化用戶用電曲線的取得方法以及透過電證分離放寬交易可成立區間,就等於轉大水龍頭的水量,可以進一步達成綠電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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