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交易?電能轉供?綠電到底怎麼買

電能轉供源自於2017年營業法修正後,而產生的新型態電力交易模式。

過去台灣的電力供需都是透過公營電廠,也就是台灣電力公司,統一統籌分配。發電廠的持有人不論是傳統的燃煤、燃氣電廠,或者是太陽能、風力等再生能源,都是先與台電簽訂雙邊的購售電契約,透過台電的電力調度部門,經過高壓電塔、低壓電網系統,進入家戶的電表,最後讓你我家中有電可以使用。而電力的計費,不論是電廠的發電,或是住家、工廠的用電(負載),都是由流金台電電表的電流而計算所得的度數,再去依據規定的電價計算而來。

電能轉供則是建立在既有、相對健全的電網系統基礎設施之上的電費清算機制。

在電業法修法以後,再生能源發電廠可以直接與終端用戶簽訂雙邊的購售電合約,而不必由台電做統一的收購與銷售,進而提升電力買賣市場的彈性與多元。


在物理上,發電廠將所發的電力輸入到台電的電網系統當中,用電戶也是透過台電的電網去接收電能。只要在同一個時段中,發電與用電端能夠匹配,則買賣雙方的交易就可以成立。台電可以透過智慧電表,知道電能的供應與負載,在同一個時間內的發電與用電做出清算。而這段時間內不足或多餘的電能,則是回歸由台電處理。
電能轉供的概念並不直觀,因為發電廠的電線並不是和用電戶直接相連,而是透過台電的電網系統傳輸。而發電廠所發出的電,也不是真正的由用電戶所使用,僅僅是依靠電能的清算上進行交易。

這個概念可以用一個我們比較熟悉的例子來說明:

假設你在台北存了1000元到ATM當中,然後跑到高雄去再另外一台ATM把這1000元提領出來,這兩張1000元並不是同一張,但是都是屬於你的錢。

因此,我們只要透過台電既有的電網系統,再使用過程中支付電網的使用費,就可以將指定電廠所發的電,賣給指定的用電端。

探索更多來自 陽光部落格Sunnyblog 的內容

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

Continue reading